“春风化雨,传道授业,培育无数公管英才;治学严谨,固本开新,引领学术研究前沿”。4月23日下午,明德益壮学术讲座暨第105期“学术人生”讲座在公管学院620会议室举办。本期讲座邀请到了学院资深教师于安,在其从教四十年之际,以新本“营商赋能环境”与我国新发展型法治为题为学院师生院友做报告。学院党委书记彭宗超、校友嘉宾北京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处处长梅月华、丰台区六里桥街道办副主任唐婍婧,以及学院师生、校友100余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公管学院执行院长朱旭峰主持。
讲座现场
讲座伊始,朱旭峰回顾了于安教授的学术生涯,回忆了于安教授教书育人、科研实践的丰硕成果,并深情分享了在于安教授指导下参与《科技进步法》修订工作的往事。
朱旭峰主持
于安教授首先介绍了营商赋能环境体系的出台背景及该体系对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详细介绍了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制度评价体系,这是一套高度集约化、系统化和结构化的测量体系安排,主要表现为两个支柱、四个平衡、十个议题与两个横切主题。进一步从影响范围、数据收集、议题、指标、得分等方面介绍了世界银行开发应用的商业经营体系与营商赋能环境体系的区别。
于安教授做讲座
于安教授随后结合营商赋能环境体系背景下的发展型法治展开讨论,聚焦于制度支撑力,讨论制度的适应力以及应做哪些必要的结构性调整。于安教授指出,营商赋能环境体系的底层逻辑是世界银行的发展观,具有双重目的,即推进政策改进和促进制度发展,其发展主张主要包括市场的竞争性及其有效性,其特征在于基于企业创新为动力的发展及其经济增长,促进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机会平等,确保经济的长期总体可持续性等三方面。从支柱性制度、功能性行政规制与公共服务等方面出发讨论了我国对标营商赋能环境体系现有的制度支撑及未来的调整方向。
最后,于安教授从三方面进行总结。一是我国现行制度安排更接近于监管型规制,我国应把握好与世界银行营商赋能环境体系评价体系对标的契机实现监管制度转型,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二是行政法制度是基本制度支撑,行政规制在行政法领域中较为突出且集中,应关注世界银行营商赋能环境体系对我国行政法产生的冲击并积极推进行政法体系的完善,特别是清华的师生们要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使命。三是我国规制的方向要从监管型规制制度走向克服市场失灵性的规制制度。
教师、校友参与互动交流
在互动环节,院友梅月华、唐婍婧,公管学院副院长邓国胜、助理教授张鹏龙与于安教授展开交流,从政府采购与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十四五规划中的营商环境、发展经济学与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的关系等议题展开讨论。
彭宗超为于安颁发荣休纪念奖杯与“益壮基金”证书
活动最后,彭宗超代表学院为于安教授颁发了荣休纪念奖杯与“益壮基金”证书,代表学院向于安教授为学院发展和学科建设作出的重要贡献表示感谢。
现场参会教师合影
于安教授1982年开始从事法学教育工作。1996年调入清华大学,2003年自法学院调入公管学院,开始参与行政法教学工作。现任中国法学会世界贸易组织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建设顾问、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等。在社会行政法、发展行政法、全球行政法和数字行政法方面开展了研究;曾应邀参与了《政府采购法》、《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许可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立法法》等法律法规的起草研究和准备工作;作为中国代表团成员参加了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政府采购示范法的修订工作。
供稿丨综合办、研工组
编辑丨发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