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下午,“慈善法的前身后世-漫谈慈善立法”公开讲座在294俄罗斯专享会一层报告厅举行。294俄罗斯专享会非政府管理(NGO)研究所所长王名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副教授以及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宪政法学中心主任刘培峰教授作为嘉宾出席并发表演说。100多位来自学界、实践领域的专家、学生参加了此次讲座。
今年三月,全国人大正式启动慈善立法议程,社会反响热烈,目前已提出若干不同草案。各界人士对于为何需要慈善法,需要什么样的慈善法,慈善法能解决什么问题等方面也有诸多看法与思路。此次作为嘉宾的三位老师都参与了近十年全国和地方相关法规的建设,也是此次全国人大六个司法委员会的咨询专家。讲座中,他们以对谈的形式与大家分享了他们关于慈善法的战略构想。
讲座现场
讲座以漫谈慈善法的前身起始,王名教授作为此次讲座的引谈人,向另外两位专家抛出了一系列关于慈善法前身的问题:谁先出台了慈善法?谁最早出台了慈善法?在什么背景下出台了慈善法,以及这样一个慈善法推动了整个人类社会什么样的发展进程?金锦萍老师首先从比较分析的角度梳理了英国一百多年慈善法的历史,以及美国有关非营利事业的判例和法律概念。刘培峰老师则从历史分析的角度讲述了中国自宋代以来的慈善历史。
随后,金锦萍和刘培峰两位老师又从中国慈善立法的必要性角度,分析了当下面对的一些问题和乱像,既包括了来自慈善组织、慈善行为和募捐市场的,也包括了来自政府和体制方面的。针对慈善法要解决的问题,老师们强调了两个关键的方面,第一是慈善法首先要解决慈善组织的生长问题,要让慈善组织先大量出现,然后再去有效地规制;第二是要规范政府在慈善领域的行为,尤其是在社会资源分配方面。此外,慈善法还应明确慈善与商业、政府、宗教和社会的关系问题,并促进中国慈善组织治理的规范性和专业化。三位老师也达成共识,认为慈善法的起草需要很高的立法技巧,不能急于起草但应积极推动。
最后,三位老师又各自做出对慈善法后世的畅想,认为慈善法首先会带动更多立法参与、公众参与。其次会带动社会组织的发展,为社会组织的发展提供更多、更大的空间,并带动一些其他相关的社会法立法。最终更好地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漫谈结束后,三位老师分别回答了听讲者的提问。王名教授指出,慈善法是深化改革时期,社会领域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希望大家从各个角度来关注和参与这个过程。同时,王名教授也向同学们推介了近期将要开展的基于专家视角的慈善立法双周系列沙龙,该系列沙龙将从更专业的角度探讨慈善法的设计、制度安排和应该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法等议题。
供稿:非政府管理(NGO)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