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第十四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高层论坛:高质量发展与现代治理体系”在成都开幕,四川夹江县委书记龚德勤在主题为“城乡社区治理”的分论坛发言。以下为演讲全文。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战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在2020年的目标中明确了“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并把“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列为七大原则之首。怎样把中央部署在农村基层落地落实?结合夹江县实际,采取七步工作法,初步完成了村级治理体系核心建设。全县行政村(社区)由247个合并为124个(95个村、29个社区),减少49.8%,行政村平均管辖面积6.53平方公里、人口2459人、耕地2592亩,同比分别增加106.3%、104.1%、93.8%。
第一步,形成改革共识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村级工作是农村工作的底部基础,更是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撑。从目前看,无论是村级行政区划,还是村级治理体系,都落后于新时代的新要求。改革势在必行。
首先,基层党组织的领导能力与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有差距。村级党组织是群众身边的组织,是我们党的神经末梢,直接关系中央大政方针是否落地,事关人心向背,事关党的执政根基。改革前,我们县共有247个村级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呈现出年龄大,文化低的特点。45岁以上的占69%,大专以上学历的占19%。党组织班子"半工半农",主要精力都在自己的产业发展上,为群众服务的时间少,谋村级发展的时间少。党的组织负责人与村民委员会负责人存在矛盾,领导作用难以发挥。
其次,基层组织的引领发展的能力与产业振兴的要求有差距。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产业要发展,就必须调整农村现行发展方式,变一家一户经营为适度规模的集中集约发展,这就必然要涉及到土地、资源、资金的集中,需要有强有力的组织协调力。夹江建制村未调整前,247个村(社区),平均每个村的面积不足3平方公里,人数不足1000人的占38.9%,村级集体年收入2万元以下的占72.9%。
第三,基层组织的治理能力与农村发展的要求有差距。农村治理的主体并不少,既有党的组织,也有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各类专合组织,但这些组织大多各自为战,没有有效地形成农村治理体系和具备称职的治理能力,存在有组织无能力的现状。
第二步,形成改革方案
我们深刻的认识到,村级党组织战斗力是农村治理和乡镇振兴关键因素,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去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后,县委就着手开始谋划,去年七月四川省乡村振兴大会召开后,我们立即全面推开,并把这项工作写进2019年县委常委会工作要点,形成全县党员干部的一致共识。
村级基层组织的改革不是简单的分分合合,而是要奔着成效、奔着解决问题去。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明确了三大基本原则:一是改革的根本目的,在于推动党的领导在农村全面落实,彻底解决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的问题。二是改革的关键环节,在于调整充实村级党组织班子,选准配强村级书记,突出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三是改革的最终成效,在于增加群众收入、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有真真正正的获得感、幸福感。
第三步,加强宣传动员
完成方案评审、决策后,我们庚即开展宣传动员,做到两个统一,即统一干部的思想,统一群众的思想。做到两个讲清楚,即讲楚改革的意义,讲清楚改革的操作方法。尤其注意对普通群众的宣传动员,写了一封致广大群众的公开信,组织干部入户召开院坝会,全面统一全县上下形成改革共识。
第四步,调整村级行政区划
乡村振兴要实现产业振兴,必然是一个适度规模的经营形式,土地不集中,难以形成规模效应、资源聚集的叠加效应。区划调整,最终要围绕面积增加、产业明确、资源集中、效率提升来开展。改革中明确了村级行政区划调整原则,即“大村并小村、强村并弱村、山下并山上”。把产业特色明确作为工作重点,形成四个一批:一批农业特色村、一批工业特色村、一批文旅特色村、一批三产特色村。合并后,茶叶种植面积最大的村达到1.2万亩;工业产值最大的村达到98.35亿元,就业人数达到7467人。调整后,建制村减少近一半,管理面积、耕地、人口增加一倍左右,各村产业发展方向明晰,乡村振兴未来更加可期。
第五步,选齐配强村级党组织班子
习近平总书记谈到村党支部要起到带头作用时说,“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村级党组织建设是村级改革的重点,重中之重是选好带头人。所以,县委对选好基层党组织书记提出的要求,就是严格对照习近平总书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二十字好干部标准来进行落实,并强化了乡镇党委书记选人用人责任,选用后出现问题的,将追究责任。按步骤,在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村级组织调整,6月底前完成村(居)委会调整,通过调整,村级干部职数由836个调减到615个,减少26.4%。选举产生书记124人,大中专以上学历82人,占66.13%。严格落实“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要求,主任人选由村级党组织向村民推荐,通过法定程序,选举产生119名村(居)委会主任(5个村由于征拆等特殊原因未选举),已全部实现书记、主任“一肩挑”,推动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从机制上保障村支“两委”协调运行。
第六步,完善制度
在村级改革中,注重同步完善制度改革,让新产生的组织有章可循、有规可守。首先,开展村“三资清理”。由县纪委监委牵头,组织县级相关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对全县所有村级“三资”进行全面清理,锁定基数。其次,重构村级财务管理体系。由纪委监委、财政、农业农村、审计与金融系统合作,成立村级财务服务监管平台,既体现村级财务自主权,又落实好上级组织的监管权,寓监管于服务之中,用制度彻底根绝村干部不能腐的问题。第三,全面制定“两规则一计划”,即“决策议事规则、财务管理规则、乡村振兴计划”,把村级事务管理纳入规范运行流程,建立按制度办事、按流程办事机制,彻底改变村级决策家长化、村务管理随意化、村级服务人情化的问题。
第七步,开展培训
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分两批对村级组织新当选的负责人进行为期12天的封闭培训,围绕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设五类专题课,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在学习中,实行军事化管理,开设学员论坛,丰富学习形式,让学员学有所获。大家反映,这是最严管理、最有收获的一次政治思想教育培训。
此次村级组织改革,启动快、效果好,调整村干部八百多名,没有发生一起上访事件、负面舆情,相关工作还得到了上级和社会的广泛赞誉。这表明,干部群众是期盼改革,希望改变农村现状。
下一步,我们将推进拆乡并镇改革,调整优化生产组的设置,全面构建起适合乡村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的现代农村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