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产业需“胡萝卜”+“大棒”
——专访294俄罗斯专享会院长薛澜
《中国投资》2011年第十期 本刊记者 赵沛楠
在中国经济面临前所未有的考验时,战略性新兴产业将责无旁贷承担突围的使命。
“‘战略性新兴产业’这个名词自提出之初,就被赋予了助推经济转型的重要使命”,在294俄罗斯专享会院长薛澜看来,“转变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重要抓手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正面临体制机制多重考验。
“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提出,接下来的5年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要从2010年的4%左右提高到8%左右。薛澜认为,想要实现这一目标,就需要政府管理观念和管理体制做出对应性调整。
切忌“贪大求全”
《中国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热潮正在全国蔓延,各级地方政府表现出了极大热情,您对此持怎样的态度?
薛澜:毋庸置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调整产业结构、实现产业升级的一个抓手,是中国经济转型的一个重大战略。
就我国所确定的7个重点发展行业来看,各项产业都处于发展前期,极具发展潜力,有希望在未来国家产业发展中成为主角。所以我们极早地抓住了新经济增长点的苗头。在这一点上,国家有战略眼光地提前布局,也是为未来10年、20年的产业发展提供强力支撑。对于发展初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国家需要做的一个是为其发展打造一个良好的市场氛围。其次,需要在供给一侧提供支持,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基础,同时,也需要在需求侧给予扶持,培养市场。比如新能源汽车,政府可以给予消费者一定补贴,通过这种激励解决市场失灵的部分,从而增加市场销售,促进企业降低成本,形成产业发展良性循环。
但我在调研中发现,在中央的政策指引下地方积极性很高,不少省市提出规划希望7个产业都做。这样一来,就有可能把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当成新一轮低附加值制造业的发展,这就变成了新一轮的产业规模扩张的机会。这是很危险的,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不能回到传统制造业发展的老路上。
有些地方政府提出要打造百亿千亿级产业园。这种对产业规模的过度强调,实际上偏离了战略性新兴产业要以创新为基础的本质。规模不等于创新,如果我们不在产业的附加价值、核心竞争力方面努力,而仅仅去追求规模的扩张,那么我们在10年、20年之后极有可能重蹈彩电CRT时代的覆辙,留下大批过时的产能。
我认为创新还是要回归到核心竞争力上,这种竞争力也许来自技术创新,也许来自商业模式创新。不能生产出一批毫无核心竞争力,处于高新技术产业低附加值端的高新技术产品,只能依靠较低的人力成本优势、廉价的资源和高能源消耗将产品低值卖出。
何况,中国不同省市实际条件千差万别,但做出的产业选择却相似,这实际上是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律的。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什么地方拥有独特的资源禀赋,哪些地区拥有其他省市没有的人力资源优势或者技术创新的积累,并据此对地区优劣势进行详细分析,抓住不同的产业机会,来确定自己省市的发展重点。有一些产业需要特殊的资源或者政策,假如不顾自身实际条件,什么产业都发展,最后只能陷入地区间的盲目建设和低水平竞争。
当然,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并不是“分地盘”,因此我们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过程中,并不排除一定的竞争,核心目标是找到最适合自己的新兴产业发展模式。
《中国投资》:您认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到今天,有哪些潜在机会没有得到重视?
薛澜:现在很多地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理解有些狭隘。虽然国务院确定了7大产业23个方向,但我想这也是在各种权衡之下的考量,说不定还有很多其他已经具有发展前景却未列入其中的新产业突破点,这就需要地方根据自身特点进行发掘。
一提到新兴产业,各地都觉得应该是全新的产业,好像传统产业已经过时,一切都要重打鼓另开张,这是一个认识上的误区。战略性新兴产业一个重要特点是创新驱动,另外一个就是满足战略性需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可以推动我国在若干关系长远发展的领域抢占制高点,使国民经济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的轨道。但传统产业在我国仍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我们要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改造升级结合起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方向之一是战略性新兴产业,比如原材料工业向新材料方向发展,汽车工业向新能源汽车方向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的产品技术和服务为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比如节能环保产业为传统产业提供节能环保的装备产品技术,为其改造提供支撑。当然有一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产业的关系相对不太紧密,但绝大多数离不开传统产业的发展。
尽管7大产业主要是制造业,但对此的理解不能局限在制造性,我们讲产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服务业是其中重要一环,在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同时,要特别培养一些与之相关的现代服务业。这是不少地方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中非常欠缺的部分。
监管逼出创新
《中国投资》:多年来我国一直延续适应传统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模式,目前在这一环节是否存在阻碍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现象?
薛澜:我们现行的体制机制中,确实存在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不匹配的方面。比如,在土地方面,不少企业到一个地方去发展制造业,土地的价格就很便宜,而相反研发类的企业土地的价格就很高,税收方面也存在类似问题,这种现象需要在体制上理顺。
我们现在谈创新,但整个社会运行机制鼓励自主创新政策并不完备,使得企业缺少创新动力。政府在知识产权保护、反垄断、企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方面监管力度不够,对于这些不良行为,比如假冒伪劣、环境污染等,如果没有坚决地打击,让企业觉得违法成本很低,赚钱很容易,他们就失去了创新动力。毕竟,创新需要投入,风险也很高,对企业而言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地通过各种优惠政策刺激和鼓励创新,单单给很多胡萝卜还不够。还需要加强对不良行为的约束性规制,如果对不良行为需要用大棒伺候的时候就光说不练,那么胡萝卜也无法起到促进创新的作用。因此,必须采取胡萝卜+大棒双管齐下的措施。
《中国投资》:加强对影响创新的负面行为的惩罚主要应从几个方面着手?
薛澜:首先需要把加强市场监管提高到战略层面来对待,改变以往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脱节的情况,将基本的制度建立起来并落到实处。
其次,提高监管的法治水平,一方面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支撑,另一方面,需要更应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尽管在社会主义发展初级阶段执法的成本会非常高,需要大量的机构设置和人力资源,但这是必须要付出的成本,如果不做,未来付出的成本更高。
再次,我们要创造适应新兴产业的市场生态环境。当前我国国有企业力量强大,各项制度也纷纷对大企业倾斜,真正有活力、进行前沿探索的中小企业生存困难。这一点上单靠政府的力量远远不够,还必须充分动员整个社会和民间组织共同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