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科学报 2013-6-17
SARS在中国公共管理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方面可以说是一个里程碑的事件,SARS之后,中国的应急管理体系取得了历史性的飞跃。
我们有《突发事件应对法》,还有很多相关的法律,同时也有各种预案。但是,这个体系里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可能我们目前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案,包括流感的预案等等,但是它的法律地位可能还不够明确,而且有些法律、预案的依据还不是特别充分。
我们的决策机制还不够完善,防控措施的灵活性、适应性还不够强。另外,我们公共卫生针对性投入大大增加,但是还有不足的地方,尤其重大传染病基层医疗救助能力不够,疾控部门的人力资源缺乏,监测、预警系统还有很多问题。
因此,我们建议要修订完善传染病防控和突发事件应对等相关法律,明确建立具体可行的转换机制;建立常设的突发事件应急解决部,同时完善规范政策制定和调整程序,提高国家防控决策中的地方参与程度。还要尽快建立突发事件的应急财政投入和补偿机制,研究细化重大传染病医药储备机制。
要加大对重大传染病的医疗救治等能力的投入,提高综合性医院监测、治疗临床病例能力;实施走出去的战略,积极主动建立国际疫情监测和防控的合作。这对我们能够及时掌握相关信息、采取防控措施会有很大的帮助。
(编者注:本文节选自《科学防疫十年聚焦——“创新中国论坛?公共卫生安全国家战略”发言摘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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