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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9月11日电(记者赵艳红)“‘中国创新’的最大创新,就是在人类历史上创新了不同于西方的现代国家制度。”近日,清华大学国情研究院院长胡鞍钢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暨新书发布会上指出, “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舶来品’,而是当代中国现代化的应有之题,应有之意。”中国国家治理现代化不是西方化,是中国人民在中国独特的历史基础、文化传统、基本国情之下的自主选择。
胡鞍钢指出,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提出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我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内涵的新的重大认识和重大创新。其背景是国家现代化,即一国全社会范围内一系列现代要素以及组合方式连续发生的由低级到高级的突破性的变化或变革的过程;其要素是治理能力现代化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现代化的治理体系造就现代化的治理能力。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制度因素作为重要的无形要素,是现代化的发动因素和推动力量,因此也意味着改革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最大动力。
关于国家治理,北京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潘维教授在会上提醒说:“不能把制度自信变成制度迷信,一个成熟的制度被拆掉的话可能是灾难性的,但如果把制度当成一劳永逸的永动机是不可能的。大政方针、政治路线、思想路线、组织路线这四条在治国上是非常重要的。”
“治理能力强,并不意味着治理体系完善;治理体系完善了,并不代表治理能力强。” 北京大学中文系韩毓海教授认为,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是说我们有一个完美的制度在这,也并不是说我们就是要追求一个完美的制度;而是说怎么在这个制度下更好地发挥发展经济、为人民服务、塑造信仰这三个能力,同时使我们这三个能力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