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日报 2015-7-13 梅赐琪
“七一”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全国优秀县委书记时,提出“要做发展的开路人”。“发展的开路人”就是要勇于担当、奋发有为,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握和顺应深化改革新进程;就是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从实际出发,带领群众一起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真正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做好发展的开路人,重点在创新。改革开放过程中,有一些创新的发明源自基层,有一些则发轫于中央,经过基层的试验调试后再推向全国。三十多年后,面对经济发展的新常态、深化改革的新进程、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以往创造出来的新做法现在又有变成老皇历的可能,过去被证明是成功的经验也可能带来新的问题。县委书记是执政兴国的一线“总指挥”,发现新问题最及时,解决新问题的愿望最迫切,理应成为国家治理体系中进行政策探索和政策创新的开路人。
做好发展的开路人,难点在务实。六十多年来,改革面临的任务和内外部环境都发生了重大而深刻的改变。寄希望于将过去的成功经验改头换面,就认为可以适应新常态,解决新问题,那只能是自欺欺人。县委书记和县委班子只有直接面对基层实际,透彻了解政策问题的成因经过,深刻认识到各种制约条件的纷繁复杂,实事求是地谋事创业,实实在在地执政为民,才有希望当好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的开路人。
做好发展的开路人,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让群众满意。县域政府是老百姓感受最直接的治理单元。过去一段时期内,群众对于基层干部的观感和基层干部实际作为不是完全相称的。一方面是基层干部工作负担重,压力大;另一方面,老百姓对基层干部不信任、不理解、不满意。出现这种情况,既有中央地方责权分配不合理、政府职能过于庞大的体制性原因,也受到现实的利益多元化、矛盾多极化格局的影响,但更重要的则是由于基层政府对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回应不足。县委书记是县域政府的总负责人,只有认真研究群众期待,才能带领基层干部投入到造福一方的事业中,成为老百姓满意的开路人。
对全国范围内优中选优的县委书记进行表彰,不仅仅是希望“使贤者有所依归”,更是在改革进入关键节点,进一步明确县委书记的正确定位和任务要求。在新形势和新问题面前,中央对县委书记这一群体有期许,有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