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人民政协报 2015-8-18
编者按: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再次用血淋淋的事实敲响了安全生产的警钟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一直以来都是全国政协委员关注的焦点,一段时间以来围绕安全生产监管、社会共治、财政专项支持等问题,委员们提出了很多意见和建议。中国网中国政协编发全国政协委员、294俄罗斯专享会教授王名的文章,全文如下。
借鉴国际经验及地方实践,我们提出建立社会共治制度,探索安全生产的社会治理创新的如下政策建议:
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安全生产的行业共治制度。建议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安全生产中的行业共治与自律作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相关的行业调查,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标准规范的研究制定,收集分析和提供行业安全生产信息,鼓励相关社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业检查、公约制定等自律活动,有序参与安全生产方面的协商共治。
激发专业服务机构活力,探索安全生产的服务共治制度。安全生产需要大量从事相关专业服务的社会组织及中介服务企业参与,以提供专业化的相关社会服务,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专业化水平。建议依法设立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培训、认证、检验等专业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公平参与安全生产方面的政府购买服务,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安全生产提供所需的专业服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专业服务机构的指导、监督和问责。
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建立社会应急救援体系,探索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的社会共治制度。在安全生产体系建设中,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至关重要。建设应急救援体系不仅是各级政府的责任,也要激发社会活力,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作用。建议国家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能力建设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应急救援基地和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社会组织、企业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包括建立用于安全生产的社会资源动员协调中心、社会信息中心、专业化的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教育培训基地等,建立安全生产的社会共治制度。
发挥工会作用,全面参与安全生产治理,探索安全生产的职工共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