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至24日,2016腾讯全球合作伙伴大会在福州举办。在9月23日上午“分享·e治理”分论坛现场,参会嘉宾针对如何充分发挥“e治理”在社会综合治理中的作用进行了热烈探讨。294俄罗斯专享会教授、电子政务实验室主任孟庆国在分论坛上发表题为《互联网+社会治理创新》的演讲。 本文根据演讲内容及孟庆国教授讲义、课件整理。
互联网+社会治理创新
各位领导,各位专家,非常高兴来参加这次的论坛,我今天给大家讨论什么呢?是“互联网+社会治理”,目前这个话题很热。因为互联网发展到今天,互联网展示出了非常有意思的特征,我把它总结为三个字,叫做端、网、云——
所谓的端,就是从原来的形态开始转向移动终端,进一步转向智能系统。作为网,从传统的互联网转向移动互联网,今天我们又迈入物联网的门槛。作为云,网络的技术架构,我们开始转向云计算。
正因为这种技术特征的变化所带来的治理领域的创新,带来了一些新的应用。特别是在社会治理领域,因为我们认为这种技术的形态改变了社会的连接。正是因为改变了社会的连接,也改变了社会的结构,改变了社会的形态,改变了社会的行为方式。
“随手拍”参与公共治理
那么我们现在看几个例子,我们现在很多地方在探索用手机参与公共治理。比如在杭州利用手机随手拍参与交通的违章治理。在一些地方,也利用手机随手拍参与我们的环境保护,包括在城市治理领域,在公共安全领域等等。
我们说靠这种手机端来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大的便利。因为这种改变使得我们每一个人都变成一个信息的采集点,一个接点。变成信息感情的延伸。这就是核心性的技术层面的变化。
我们再看一个具体的例子,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上,对于垃圾处理采取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改变,我们大家知道搞一个群众性大型的活动,垃圾的处理很重要,如果不能及时处理的话,会影响形象,让大家感觉到不便利。
我们传统的思维方式就是靠人的投入,不管是专门的清洁人员还是大批的志愿者,他们看到垃圾处理掉,那信息技术来了,人人都有手机,我们能不能换一种思维?
我们把每个人动员起来。
怎么动员呢?因为人人手上有手机,我们能不能利用随手拍的方式搭建一个平台?这个平台形成一个分享,参与的平台,所以垃圾就能得到非常及时的处理。不需要传统的过多的人员的投入,这完全是一个开放的平台。
那么这样的例子非常多,包括2010年出现了打拐,在多地方搞平安建设。干的好,我们表扬;干的不好,我们批评。但实际上,如果要把这件事做好,我们从很多理念上可能就要面临一个新的变化,因为我们城市越来越大,各方面的发展越来越快,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非常有限,我们能不能把大家动员起来。
那么实际的例子非常多。还有“我修我街”,城市是大家的城市,大家能不能参与起来共同促进城市的建设等等。
互联网+重塑社会治理新范式
“互联网+”时代是一个充分连接的时代,共享性“接入”是其核心特征,互联互通与共享开放是其基本原则。从社会的角度看,“互联网+社会”就是利用互联网对社会进行的再造。这种“再造”体现在:
转变社会的行为方式、压缩社会的连接层次、建立新的、便利的社会关系;
这种“再造”在社会治理中,还体现在对传统社会治理模式的革命性创新,即治理的范式从治理1.0、治理2.0到治理3.0的演进。
治理1.0
互联网早期的社会治理主要依托信息系统和政府网站,其着重在于收集和管理居民信息,并为居民提供简单的电子化服务。这时候的社会治理往往呈现出单一性、单向性、封闭性、静态化等特点,也体现出了政府本位、内部导向的、科层式治理的特点,又称“以政府为中心”的治理。单向的信息管理并不能带来协同治理的效果,也容易漠视居民的需求。学者们普遍将这一阶段的社会治理描述为互联网环境下的治理1.0范式。
治理2.0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演进和发展,移动互联网时代到来,社交媒体成为重要的网络应用,强调开放、互动、以用户为中心的Web2.0被视为互联网新的阶段特征。依于此的社会治理也被对应称之为治理2.0范式。治理2.0强调参与式治理,也即意味以政府为主导的、单一主体的治理架构,开始转向以注重公众参与的开放、协同、合作的治理架构。治理2.0范式遵循“以公众为中心”的理念,有利于政府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在互动、参与和共同合作中实现治理价值的实现。
治理3.0
随时物联网时代的到来,各种智能终端得到快速的普及,大数据应用也风生水起。强调“以每个人为中心”架构的治理3.0范式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治理3.0不仅更加强调政府与公众的互动和交流,还特别强调对公众行为和服务需求的感知,以实现更加满足需要的个性化、定制化的服务和更加精准、智能的管理。同时,治理3.0也更加强调和注重数据的开放和共享,以消除政府机构之间隔阂,促进公共治理和公共服务的社会化,并最终实现共享与共治的智慧治理形态。
从治理1.0到治理3.0,反映了不同互联网技术特征下的社会治理范式基本意涵,这种意涵映射出了“互联网+”重塑社会治理的三种趋向:
1整体型治理
社会治理涉及到众多部门的协调和众多数据信息的整合,而跨部门的业务协同和信息资源的交换共享往往非常困难。各系统数据库之间难以互联互通,从而造成信息孤岛、各自为政的局面。“互联网+”有利于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孤岛,实现数据资源的统筹整合和全方位共享;有利于推动业务、流程、数据和其他资源的集成,实现管理和服务的业务协同和流程优化,从而使社会治理从条块分割、封闭的架构迈向一个开放、协同、合作的统一整体的架构体系。
2开放型治理
开放参与是互联网+的核心特征。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打造网格化、便民化、智能化的社会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社会治理的开放、实时、便捷和高效。利用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互联网工具,引导公众参与公共决策、电子投票、民意调查、满意度评价等活动,推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提高政府的回应性和公众对公共事务的广泛参与。“互联网+”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实现开放包容、多元互动、协商沟通的利益协调机制,进而保障社会治理的公开、公平、公正。
3服务型治理
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是社会治理追求的目标。在传统的治理体系中,强调管控的色彩浓,对服务的追求不足,存在着服务渠道不畅通、服务内容不完善、服务流程繁琐等问题。“互联网+”强调利用政府网站、社交平台、大数据等手段,在实现对管理对象精准化管控的同时,对各类服务的提供,无论在精度、准度,还是在速度上都越来越成为可能。通过搭建一站式、集约化、智能化的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让服务更便捷、更惠民、更有获得感。
那么从这个意义上,我们说未来社会治理的范例一定是强调服务治理。那这不是靠政府一家,一定是开放治理。那围绕开放,就意味着部门要打开,信息要共享、开放,所以我们的跨部门就要得到解决,整体治理要推上来。
所以基于这种思维,我们理解“互联网+社会治理”未来转换的范式比较是这个路径,这个路径首先要实现数据资源的互连互通,然后再达到一种开放、参与的一种平台,一种写作的模式,然后在治理和创新上发挥较大的作用,所以我们说12个字,从互联互通,到众包众筹,到共享共治,这是治理范式的一个根本型转变。
这是我的个人观点,不对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谢谢!
来源:感谢孟庆国教授独家提供讲义和课件、部分内容源自腾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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