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行政管理改革》 2019年第5期
近年来,随着农村文化建设投入的不断增加,农村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大为改善,文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农民群众的文化权益得到更好的保障。但是,由于缺少统筹协调和统一规划,依然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效能不佳等问题,再加上农村文化建设主体不明确,导致内生动力不足,公共文化融入农民生活不够,农村文化对于提升农民文化素养、传承乡村文化、塑造乡村风貌、促进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农村文化建设现状与农民群众对美好文化生活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较大差距。我国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难点仍然在基层、在农村。
第一,农村文化设施仍然存在重建设轻运营、重设施轻内容、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造成基层公共文化吸引力不够、参与率偏低、服务效能不高。农村文化产品和服务供给存在主观倾向,大量“送文化下乡”的文化产品从内容和形式上都难以真正给农民群众带来精神上的愉悦,存在“供需错配”现象,与农村居民文化需求存在偏差和脱节,难以激发农民自我参与、自我创造、自我实现的文化意识。乡村文化场所普遍因缺乏特色文化产品和文化精品,缺乏真正让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而门庭冷落,造成场馆的闲置和浪费。此外,农村基层文化投入不足,日常活动缺乏经费保障,难以实现常态化。
第二,以城市化为特征的主流文化政策忽视了乡村本身的文化传统和文化价值,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乡村文化的凋零。一方面,在推进城乡文化融合、促进城乡一体化的过程中,并未形成良好的城乡文化互动,而是简单以城市的文化形态去建构农村文化体系,造成城市文化碾轧乡村文化、传统乡村文化日渐凋敝,最终造成乡村文化的迷失。另一方面,快速城镇化带来了大量农村人口尤其是青壮劳动力向城镇的迁徙,农村空心化、老龄化、凋零化状况日益突出,传承乡村文化血脉、延续乡村文化记忆、重塑城乡文化关系的任务十分艰巨。在城市化区域广为推广的公共文化创新举措,如购买服务、委托运营等模式,也逐渐引入农村地区,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基层文化设施运营不专业、闲置浪费等问题,但文化企业或社会组织过度的逐利倾向可能会牺牲文化的公益属性,加剧农村文化产品的供求矛盾。
第三,农村文化建设主体责任不明确,公共文化与乡土文化“两张皮”现象比较普遍。当前,农村基层公共文化产品主要以政府供给为主,而作为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村民委员会,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维系乡村本土文化等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缺乏文化自觉性和主动性,普遍存在着等、靠、要的心态,没有很好地发挥村民与基层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一方面造成了公共文化产品供需错配,不能很好地满足村民的文化需求,另一方面也导致公共文化与乡土文化的割裂,难以融入农民群众的文化生活。
第四,新的城乡数字鸿沟加剧了城乡文化差距。在广大农村地区,随着移动互联网的迅速普及,手机和微信已经成为农村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信息交流、沟通和传播渠道,大量的数字文化产品也通过手机和微信进行广泛传播。手机和微信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丰富了文化展现形式,提高了文化传播效率,也为缩小城乡文化差距提供了可能。但是,农村居民对现代信息技术的掌握水平相对较低,在数字手段应用以及数字内容鉴别等方面能力相对不足,导致农村居民在通过数字手段有效接触和享用现代数字文化方面存在巨大障碍,各种虚假、庸俗的数字文化产品占领了农村手机客户端,严重侵蚀了农民的文化生活,加剧了城乡之间的数字文化差距。
第五,过度的商业开发导致乡村文化被侵蚀。以市场化的手段和方式推动乡村文化传承与创新,本意是借经济的力量发展文化,但事与愿违,结果成了借文化的力量发展经济。各地普遍提出的“文化搭台、经济唱戏”,使得传统文化实现现代化展示的同时,被赋予浓烈的“商业化”色彩。许多欠发达地区或民族聚居区的特色建筑、历史名胜、传统村落被过度开发和利用,缺乏应有的保护,造成乡村文化的扭曲和失真。在云南丽江古城、香格里拉古城,由于旅游业及房地产的过度开发,外来移民和经济活动纷纷涌入,古城原有的传统文化被侵蚀,正逐步走向“空心化”,导致传统村落逐渐消失,古建筑遗迹难以得到保护。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做好乡村文化建设,要深刻理解主要矛盾变化在文化领域的内涵及其对文化发展的新要求,尤其是在发展相对落后的农村地区。中国的农村既千姿百态,也千差万别,很难用统一的政策、标准和尺度去建设特色各异、独具魅力的乡村文化。乡村文化建设,要在保障标准化、均等化的同时,更加注重多样化、特色化的文化产品供给;要更加注重“以文化人”,培育人民群众的理想信念、价值理念和道德观念,着眼于提升农村居民的文化素养和文明素质——文化参与能力和文化鉴赏能力;要站在乡村振兴全局的高度来看待文化建设在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使文化成为传承乡村文化、塑造乡村风貌、促进乡村治理、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驱动因素。具体建议如下:
第一,要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促进跨系统的资源整合,形成乡村公共文化建设的合力。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是整合跨部门文化资源、促进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的重要模式,在国内一些地区已经有成功探索。下一步应加大总结、提炼和推广力度,以资源均等化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农村是市场主体积极性不高的地方,也是容易存在市场失灵的地区。要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同时,强化基层自治组织的主体地位和主体责任,适当引入市场力量和社会力量,例如成都崇州通过“文化管家”运营农村社会文化中心。但是,要注重合格社会组织的培育,尤其是那些兼具公益责任、公共价值和企业家精神的社会力量。要重视乡贤在乡村文化建设中的重要性,深入挖掘乡贤文化的时代内涵,发挥新乡贤在引领乡村文化、树立文明乡风中的独特作用。
第二,要尊重农村文化的多样化特点,鼓励形成多元文化包容并茂、凸显乡村文化韵味的农村文化风貌。农村居民的文化需求既有普遍共性的基本文化需求,也有体现地方特色的区域文化需求,更有植根居民内心深处的个性化文化需求。因此,农村文化建设必须发挥基层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宗族家族、群众自办文艺团体的作用,真正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地方文化服务特色化、群众性文化服务生活化,形成兼具共性和个性、凸显地方文化魅力的乡村文化,真正促进文化融入群众生活。同时,增强城市文化与乡村文化的互动交融。一方面,通过文化旅游、乡村旅游等业态的植入,不断提升乡村文化效益,使其具备文化生产力。另一方面,通过展示、演出等多种方式,推进乡村文化“进城”,提升乡村文化自信。
第三,通过对基层自治组织和农民的赋权和赋能,提升内生动力。要充分认识村民自治组织在农村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通过提高农民的基本文化素养和科学素养,提升农民的文化参与能力,形成农村文化自我发展的动力。尤其是要提升农村居民对数字化手段的应用能力,使数字手段成为农村居民便捷享有优质文化资源的重要途径,通过填平数字鸿沟缩小城乡居民文化差异。“国家公共文化云”的资源主要以共享工程资源为主,要加大协调力度,对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等机构的数字文化资源进行有效统筹整合,真正建设统一云平台、实现全国共享。
第四,合理开发传统乡村文化,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助力乡村振兴。要平衡好开发与保护之间的关系,引导传统村落着眼长远,不要过分追求眼前利益而忽视传统村落的艺术价值和人文价值。一个理想的路径就是促进文化和旅游的深入融合。目前各地围绕文旅融合探索出了一些可资借鉴的模式。一是“文旅互融”,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中植入旅游元素,如贵州省图书馆模式;拓展旅游服务功能,提升景区的公共文化服务硬件设施及服务水平,如江西庐山模式。二是“以文强旅”,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节庆品牌,以文化节庆带动公共文化服务与旅游资源的整合,如四川省乐川市依托各种文化节庆发展特色旅游;充分挖掘文物保护单位的旅游功能,实现文物保护与旅游展示的一体化,如河北秦皇岛“老别墅”游;推进非遗项目进景区,提升旅游品味。三是“以旅哺文”,通过旅游经济的发展,反哺公共文化建设;通过旅游企业市场化运作,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内涵,如广西阳朔产业链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