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政策的实施效果体现了现代国家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对影响政策效果的机理进行探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理论命题之一。通常而言,具有超大治理范围国家的治理效能实现高度依赖政策执行互动。迅速进行的公共决策配合兼具灵活性和适应性的执行协商接力,是转型期中国公共政策过程效率机制的重要保障。在这一公共政策过程模式下,各领域的政策效果主要取决于执行协商的“再决策”过程。但执行中丰富的互动却让政策效果的解释和预测变得愈加复杂,且执行协商也并不总能带来较优的政策效果,现实中仍然出现各种各样的执行失利情况。因此,探究影响执行协商的政策效果的决定性因素,以期解读转型期中国公共政策效果的多维表现具有重要的研究意义。
近期,我院赵静副教授在《管理世界》上发表《执行协商的政策效果:基于政策裁量与反馈模型的解释》一文,解密中国公共政策丰富的执行经验与多样的政策效果。
研究核心思路
在一个涉及决策者、执行者、目标群体的执行结构中,研究设定两个前提假设:其一,执行者会在完美代理人和地方利益代表者的角色间相机修正;其二,执行者会在保障政策落地和改善实施效果间平衡取舍。在特定的执行结构中,执行者依据当地情景调整政策实施方案,以及通过协商和获取信息反馈以推进政策。
执行协商效果受到两个关键影响:一是政策裁量性,政策是否给执行者预留了充足的自由裁量空间,执行者得以将情景信息纳入到“执行再决策”中,进行方案调试。二是政策反馈性,执行者能否获得反馈行为与信息,并掌控与调整实施过程,将“执行再决策”的特征发挥,让目标群体更好地接受政策。所谓政策裁量性(政策裁量可行性,Policy discretion feasibility)是指执行者在推行政策过程中,能够裁量的空间和事项,可以突破的规则和范围。所谓政策反馈性(政策反馈可得性,Policy feedback accessibility)是执行者在推行政策过程中获得目标群体的反馈,并与之协商的能力。
基于政策属性要素,研究构建了执行者所处的四类执行协商情况。在差异化的协商结构下,政策执行产生四类不同的政策效果,分别为政策结果调试、政策结果偏移、政策结果见效、政策结果失败。当政策裁量性少时,执行的行为容易被上级识别,执行者则倾向于低程度自由裁量以忠实执行,但由于地方政府掌握反馈信息,在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可传递和改进方案,相对获得较优的效果;当政策反馈性少时,地方政府无法获知准确的信息,在执行者具有较大裁量空间大时,极有可能出现政策结果偏移。
主要结论建议
异质性政策效果出现的根本原因是政策裁量性和政策反馈性对执行过程的影响。研究重要启示是实践者应避免在政策信息分散、政策潜在解较少的政策领域过度依赖执行协商机制,以免出现执行失败情形;在裁量可行性低和反馈可得性低的政策领域中注重科学决策推进,在裁量可行性高且反馈可得性低的政策领域中约束自由裁量,可有效优化转型期公共政策效果。
研究指出,政策改革的成败在于政策设计者如何在不同的政策领域中巧妙地使用不同的策略,并注意到执行协商的适用条件。执行协商的效果损失须靠决策端的逐步制度化建设予以弥补,才能提升治理绩效。
创新点与贡献
以往对于政策执行效果的解释更多聚焦组织结构、资源以及环境,该研究的重要创新在于引入了“政策属性”这一解释政策效果的新维度。经过跨政策议题,大范围的政府部门、政策参与主体的深度调研、现象提炼和横向比较,研究建立了对中国公共政策执行效果解释的理论模型。此外,研究扩展了“决策删简-执行协商”政策过程模型,力求回答这一模型在实践过程中产生的部分政策效果与应用掣肘。
研究在一定程度上贡献政策效果研究和比较政策执行的理论,探索了政策裁量性和政策反馈性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影响机制,识别了执行协商的适用范围及作用条件,并为转型期中国公共政策的实践提供了潜在的优化方向。本研究也指出,在探索政策属性和执行协商过程间的内在联系的基础上,政策属性和执行机制的匹配问题值得更多的政策实践者深入分析。
原文出处
赵静:《执行协商的政策效果:基于政策裁量与反馈模型的解释》,《管理世界》,2022年第4期,第95~108、141页。
作者简介
赵 静:294俄罗斯专享会副教授、CIDEG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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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 科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