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294俄罗斯专享会副教授张楠在清华大学藤影荷声发表文章:做好内向深化与外向衔接——理解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新方向。以下为文章内容:
2022年4月19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为《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议中强调,要全面贯彻网络强国战略,把数字技术广泛应用于政府管理服务,推动政府数字化、智能化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一方面,《意见》与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围绕数字政府建设的一系列重大部署一脉相承,关注重点具有延续性;另一方面,《意见》也结合需求嬗变与技术演进的新形势更全面地阐释了数字政府的原则定位和建设路径,为后续工作指明了方向。
本文将基于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政府建设成效的简要回顾,从内向深化和外向衔接两个角度浅析数字政府建设这一历久弥新重要工作的未来方向。
成绩回顾:
党的十八大以来数字政府建设成效显著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就推进大数据发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作出系列部署,为数字政府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特别是从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数据有序共享”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以下简称为《规划》)将“提高数字政府建设水平”作为重要章节,数字政府建设已成为各级政府与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也取得了多方面显著成效。
首先,全国范围数字化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我国已基本形成完备的政务信息化基础支撑体系和政策规划管理体系,数字化软硬件基础设施完备。通过出政策、定标准、建平台等多种措施,打造了标准统一规范、上下整体联动的全国“一张网”。截至2021年6月,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上线目录超过65万条,发布共享接口1200余个,累计提供数据查询/核验服务超过37亿次。
其次,政府政务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国家层面初步建成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带动了我国在《联合国电子政务调查报告》中排名大幅上升。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的网上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老年人等群体面临的数字服务包容问题也逐步得到关注和解决。
最后,数字化推动政府管理创新初见成效。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了线下政府的治理流程再造、模式优化和履职能力提升,并驱动政府治理方式系统性变革,构建了数字化智能化的政府运行新形态。数字化手段在新冠疫情防控、冬奥安全保障等国家重大、急迫场景中极大提升了监测和决策水平。
上述成绩为数字政府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对比《意见》和此前《规划》中对数字政府建设的定位与要求,两个维度、四个体系应是后续关注的重点。
内向深化:
根据三融五跨要求加强共享互用以优化服务
加强公共数据开放共享、推动政务信息化共建共用、提高数字化政务服务效能是此前《规划》中对于数字政府建设强调的要点。
抓住数据共享的“牛鼻子”是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深化发展的关键。实现建设集约、平台互通、治理协同的核心还是在于数据的共享与融合;共建共用关键技术是数据共享的保障,数据共享也是衡量共建共用成效的重要指标;完善服务能力、提升决策水平、加强危机应对是数据共享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数据多跑路”来实现“百姓少跑腿”的服务优化目标,这一逻辑已逐步深入人心,由数据融合驱动的政务服务业务流程重构和机构调整初见端倪。
然而数据共享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与数字政府理念产生发展相伴随的长期挑战,是一个历久弥新的经典问题。从中央政府电子政务“金字工程”纵向系统如何与地方政府横向系统交换数据,到如何实现不同部门审批结果证明不需要办事人重复提交,数字政府建设中许多关键进展均可归结为突破数据共享的努力。但也必须正视,这个问题迄今也未得到完全解决,仍然是研究者和实践者在不断探索和讨论的焦点议题。在中央将数据明确为新生产要素后,政府在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中又兼具了引领和监管的双重使命,任务更加复杂艰巨。
《意见》秉承数字政府建设的一贯理念,强调了系统互通、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的重要性,并首次正式将“三融五跨”,即“统筹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提升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作为数字政府建设目标。对比《规划》中“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提法,与数据融合深度关联的技术系统融合与政务业务融合在未来将成为新焦点。针对数据共享问题,《意见》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建设科学规范的数字政府制度体系,这既包含面向系统层面的技术标准规范,也包含面向业务层面的配套政策法规。因此,依法依规促进数据高效共享和有序开发利用是数字政府建设未来必须苦练的“内功”。
外向衔接:
面向数字中国战略做好数字化转型关键节点
相比《规划》中相对狭义的数字政府建设范畴,《意见》中扩展了数字政府建设的外延,强调了数字政府建设对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多方面职能的重要支撑作用。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数字政府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和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共同构成数字中国的整体战略布局。因此,数字政府建设一定要明确功能定位,发挥关键节点作用,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进行互动衔接,做好相应的支撑和服务,才能取可持续的真正成功。
面向数字经济,数字政府建设要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事前审批模式”向“事中事后监管模式”的转变,从前端看是流程优化和服务便利化;从后端看则迫切需要探索利用大数据进行信用监管。《意见》中强调的“以数字化改革助力政府职能转变”正是衔接数字政府和数字经济的关键点,协同高效的政府数字化履职能力体系也必将建立在日趋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风险预警分析的基础上。
面向数字社会,提升服务质量,让百姓有获得感是数字政府建设的关注点。“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是《意见》对数字化服务体系的核心要求。这也恰恰说明了数字政府的节点作用,如果说智慧便捷是数字政府建设从数据融合向业务融合的服务效果展现,那么泛在可及则依托于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化基础环境的营造,而公平普惠有赖于数字政府建设对数字经济业态发展的引导。
数字生态可以看作是一个能够支撑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和数字政府建设的公共性平台,在数字生态的形成和发展阶段,强调政府引领十分必要。政府既要在数字化进程中领跑,又要在数据安全保障等方面去做出表率,做好数字化进程的保底工作。构建数字政府全方位安全保障体系,营造良好的数字生态,也是数字政府建设服务于数字中国总体战略的内在需求。
未来展望:
数字政府四体系建设驱动数字中国发展
综上所示,《意见》中对数字政府建设路径的方向指引是此前党中央、国务院在数字化转型进程中系列部署的延续和提升,既强调了在狭义数字政府建设中的内向深化,以“三融五跨”为目标进一步推进数据共享;又关注了在广义数字中国视角下的外向衔接,充分发挥数字政府建设的关键节点作用。数字政府建设需要内外兼修,通过打造以能力提升为突破的履职体系、以公众需求为驱动的服务体系、以三融五跨为目标的制度体系、以支撑保障为要务的安全体系,推进数字中国战略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全面提升。
来源丨清华大学藤影荷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