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社会企业研究成果座谈会暨《社会企业的政策创新与扩散》与《外国社会企业立法译汇》报告发布上,清华公管学院教授、清华大学21世纪发展研究院院长、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主任邓国胜表示,社会企业以解决社会问题为目标,兼具公益性和市场性,可以在完善社会分配机制、促进共同富裕中发挥重要作用。
目前我国社会企业发展仅十余年历史,尚处发展初期,北京、成都、深圳、佛山等地陆续出台政策措施,鼓励社会企业发展。
邓国胜长期关注社会企业和社会影响力投资,在他看来,中国推动社会企业发展的较好路径,是从重点区域和重点领域开始,逐步向全国、多领域推进,乡村振兴则是社会企业大有可为的领域之一。
为进一步了解我国乡村振兴进程和社会企业发展情况,探讨社会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作用和潜力,近日21世纪经济报道对邓国胜进行了专访。
邓国胜
清华公管学院教授、清华大学21世纪发展研究院院长、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主任
提高乡村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21世纪》:我国2017年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今年进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第三年,你如何看待目前我国乡村振兴工作的成效?
邓国胜:2017年我国首次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当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一步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即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成型,已经完成了第一阶段任务目标,进入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到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过渡期的第三年,脱贫攻坚成果持续巩固。乡村产业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产业就业带动能力增强,成效明显。
《21世纪》:你认为要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还有哪些短板弱项有待补齐?
邓国胜:产业振兴是乡村“五个振兴”之首,在大力帮扶下,近年来乡村积累了大量产业资源,但乡村产业发展在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产业链建设等方面还有待提升。如何从“输血”走向“造血”,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是当前乡村产业发展面临的较大挑战。
从政策层面来看,过渡期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但过渡期之后,相关政策如何衔接,脱贫地区下一步如何可持续发展也是需要思考的问题。
从人才层面来看,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大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吸引了大量人才下乡返乡,但从我们的调研情况来看,受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差距,区域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一些下乡返乡人才面临就医、子女教育等难题,相当一部分返乡青年仍然计划返回城市。如何做好人才“引育留”工作,提高乡村人才的稳定性也是需要进一步努力的方向。
《21世纪》:乡村振兴百强县的建设经验,对于其他地区,尤其是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而言,有哪些借鉴经验?
邓国胜:百强县的一些发展经验对于其他地区的乡村振兴而言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比如一些发展较好的乡村通过大力发展集体经济,提高农民参与度,带动农民增收;通过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农民积极性和主动性。但各地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等方面存在差异,学习百强县发展经验还要因地制宜。
社会企业探索“解题新思路”
《21世纪》:在今年出版的《社会企业的政策创新与扩散》中,你提到社会企业在乡村振兴领域有非常独特的作用,能否再详细介绍一下?
邓国胜:在乡村产业发展初期,企业劳动力、资源、消费市场等都有待积累,需要外力帮扶。以往外力主要是慈善机构和工商资本,前者依赖社会捐款,后者又可细分为市场性主导和公益性主导两类。市场性主导的工商资本下乡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存在增加乡村生态环境压力、企业和农民利益分配不均的风险;公益性主导的工商资本下乡与慈善机构类似,资金稳定性有待加强。
与之相对,社会企业为解决社会问题而成立,并采用市场化方式运营,能为社会提供市场认可和需要的产品或服务,其收入主要来自市场而非捐赠或政府资助。社会企业是兼具公益性与市场性的新生事物,既能避免纯市场逻辑带来的可能风险,又可以弥补纯公益逻辑的资金局限,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尤其是产业振兴提供了一种新思路,也为企业更好、更可持续地履行社会责任提供了一种创新机制参考。
《21世纪》:在社会企业实际运营过程中,如何提高其造血能力,降低对社会捐赠或政府资助的依赖?又应该如何保障其公益目标不漂移?
邓国胜:社会企业是混合逻辑的产物,其市场性要求其具备自我造血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但由于兼具公益性,社会企业需要承担雇佣弱势人群、保护生态环境等额外社会成本,因而社会企业50%以上的收入来自市场,余下的资金仍需依靠社会捐赠和政府购买服务。
在发展初期,社会企业对外部扶持的依赖度较高,随着企业发展壮大,来自市场的收入占比会增加,而最终能走多远,还取决于其商业模式能否盈利且可持续。因而我们调研发现,规模较大的企业或基金会发起的社会企业成功率相对更高。
社会企业运营过程中确实存在公益目标漂移的风险,甚至转变为市场性为主导的企业。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需要从社会企业治理结构、政策扶持和监管、第三方认证等方面入手,采取多种方式对其进行约束。
《21世纪》:规模较小的社会企业生存难度相对高,但我国社会企业仍以小微企业为主,那么社会企业在乡村振兴中的潜力有多大?
邓国胜:社会企业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发展前景广阔,但这并不意味着社会企业与社会资本、工商资本之间会相互替代,未来三者将共同助力乡村振兴。
就目前而言,国际上社会企业发展仍处初级阶段,其发展壮大还要经历漫长的过程。我国社会企业发展还面临公众认知程度较低、政策扶持力度较弱、内部治理困境、资金瓶颈、发展生态尚不健全、没有特定法律形式等问题,需要社会的鼓呼与引导。
要进一步推进社会企业发展,一个比较好的路径是从乡村振兴等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开始做起,积累了成功经验之后再逐步向全国和多领域扩散。
《21世纪》:要推动社会企业发展,使之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作用,还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邓国胜:一方面,提高社会各界对社会企业的认知水平尤为关键和迫切。另一方面,目前在北京、成都等地已有区域性支持政策推出,但全国层面政策仍然空白,未来也可以在乡村振兴、养老与物业管理等领域优先突破。
除此之外,人才在企业生产力要素中尤为关键,因而要着力培育具备社会企业家精神的人才,尤其是培育下乡返乡青年的社会企业家精神,锻造其使命感和责任感,带动农业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社会企业发展也与区域营商环境密切相关,我们在《社会企业的政策创新与扩散》一书中,首次构建了不同城市的社会企业发展指数,从社会企业政务环境、法治环境、创新环境、慈善环境等维度出发,对重点城市社会企业发展环境进行考察,并希望激励和引导各城市进一步扩散社会企业政策创新成果。
来源丨21世纪经济报道
供稿丨社会创新与乡村振兴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