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生
硕士生
MPA项目
MID项目
MIDG项目
IMPA项目
IMPA-BRI项目
IMPA-FL项目
双学位硕士
EMPA香港政务人才项目
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
证书项目
全职教师
荣退教师
名誉/兼职
博士后
教师招聘
常设研究所
校级研究院(中心)
院级研究中心
研究项目
学术发表
重大成果
培训简介
中心新闻动态
我们的目标
我们的优势
课程体系
工作概况
院友活动
活动通知
院友观点
院友风采
院长致辞
学院简介
学院文化
历任领导
学院领导
学术委员会
学位分委员会
博士后领导小组
发展委员会
联系方式
为满足全球政治经济格局新变化对国际化复合型专业人才的需求,回应高级管理人士对中国发展模式及全球战略管理理论认知的渴求,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于2018年8月27日签署合作协议,联合推出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项目。
学生满足两校相关培养要求后,可同时获授予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Master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MPA)、清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和香港城市大学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Executive),EMBA)。
报考资讯
清华大学-香港城市大学MPA-EMBA双硕士学位项目面向中国内地、港澳台地区及国际学生招生,按照清华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港澳台招生相关工作安排,目前2022级国际学生第二批次招生启动,欢迎有志之士踊跃报名!
国际学生第二批次报名截止时间:
2022年4月30日
【扫描二维码申请】
或点击MPA-EMBA国际学生申请系统申请
申请资格
申请办法
学士(或以上)学位在中国内地高校获得的考生,须提供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 (http://www.chinadegrees.cn/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学士(或以上)学位在中国内地以外地区获得的考生,须提供学士(或以上)学位证书扫描件,并提交中国教育部学位中心(http://www.chinadegrees.cn/cn/)出具的学位认证报告。
或项目指定的机构出具的认证件。
供稿:
Copyright © 2011-2024 294俄罗斯专享会 All Rights ReservedTel: (86)10-62783055 Fax: (86)10-62782605